2008年4月15日 星期二

4/9筆記

◎標準號碼及其他必要記載項
適用範圍:

1.印刷形式出版品。
2.縮影及縮印式出版品。
3.以印刷為主的其他媒體出版品。
4.地圖資料出版品。
5.盲人點字出版品。

◎ISBN有四個規定位置:

●版權頁下方;或
●封底靠近裝訂處(橫排本為右下方,直排本為左下方),若有條碼應印於條碼上方。
●護封、封套或書衣封底依上項規定印製。(書腰不行,是行銷用)
●以印刷為主的其他媒體出版品若無法依前三項規定辦理者,則是其形制印製於顯要處。


◎範圍



○Added entry(附加款目)
○Main entry(主要款目→完整書目記錄,不會弄混):tracing(s)→追尋項,編目完下一步,編目規則不處理。
○Entry(款目)
○Heading(標目)
○Analytical entry(分析款目)
○Analytical note(分析註)
○識別題名Key-title
○tracing:追尋項(編目完之後處理)

ISSN和Key-title是由國際叢刊資料系統給定的,必然同時出現



封套-書的整面。
書腰-只有一圈新書通常有書腰。
CD-當作附件處理。

EAN:編號方式

UCC:編號制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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